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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滩村明星组道路工程
浏览: 1329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上海
有效期至: 2024-05-08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24-05-08 14:44
详细信息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袁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编号321012120N24040027
招标估价231700.00招标联系人王慧君(/13951043364
报名截止时间2024-5-8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袁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正文内容图片

袁滩村明星组道路工程

项目编号: 321012120N24040027

项目位置: 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袁滩村

项目状态 报名中

公告日期 2024-04-29

交易品种: 涉农资金项目

项目类型: 一事一议

预算金额: 231700.00元

最高限价: 231700.00元

联系方式: 王慧君(13951043364)

报名时间:

2024-05-08 09:00 至

2024-05-08 17:00

报名地点:

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广州路82号)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2024-05-08 17:00

立即报名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浦头镇村(社区)袁滩村
组别--登记日期2024-04-28
项目类型一事一议
预算总额231700.00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其他
项目周期30日历天
项目描述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浦头镇袁滩村明星组道路工程 2、工程实施地点: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袁滩村 3、最高投标限价:23.17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4、工程规模及做法:利用老路基,新建15cm厚C30商品砼路面,长494m宽4.9m,每隔5m切缝一道。新建2道橡塑减速带,长度共9.8m。 二、工期及质量要求 1、本工程工期:30日历天。 2、质量等级要求:合格。若一次性验收不合格,按《扬州市江都区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按要求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三、付款方式 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当年年底且上级资金到位后付合同价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第二年年底付清余款(工程结算审定价-已付工程款-质量保修金)。留工程结算审定价的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返还。所有工程款支付均需提供正式税票。 四、结算方式 本工程采用单价合同。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应具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 5、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了2024年1月-2024年3月(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 8、投标人不属于正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执行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补充说明--

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2024-05-08 09:00至2024-05-08 17:00
报名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广州路82号)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2024-05-08 17:00
交易时间2024-05-16 15:00
交易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广州路82号)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标段描述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浦头镇袁滩村明星组道路工程 2、工程实施地点: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袁滩村 3、最高投标限价:23.17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4、工程规模及做法:利用老路基,新建15cm厚C30商品砼路面,长494m宽4.9m,每隔5m切缝一道。新建2道橡塑减速带,长度共9.8m。 二、工期及质量要求 1、本工程工期:30日历天。 2、质量等级要求:合格。若一次性验收不合格,按《扬州市江都区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按要求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三、付款方式 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当年年底且上级资金到位后付合同价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第二年年底付清余款(工程结算审定价-已付工程款-质量保修金)。留工程结算审定价的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返还。所有工程款支付均需提供正式税票。 四、结算方式 本工程采用单价合同。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应具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 5、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了2024年1月-2024年3月(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 8、投标人不属于正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执行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费(材料费)¥0.00
保证金¥4000.00
最高限价231700.00元
成交缴款方式转账汇款
交易方式现场竞价

建设方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袁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系人赵龙联系电话13301443969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招标公告
授权委托书
投标方承诺书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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